发明名称 发光元件、发光装置、显示装置和电子设备
摘要 发光元件(1)具有阴极(9)、阳极(3)和设置在阴极(9)与阳极(3)之间且通过施加驱动电压而发光的发光层(发光部)(6A),发光部(6A)含有发光材料、保持发光材料的主体材料、以及辅助掺杂材料而构成,上述主体材料和上述辅助掺杂材料中的一方是电子输送性高的材料,另一方是空穴输送性高的材料,将发光部(6A)中的空穴的迁移率设为μh、电子的迁移率设为μe时,由μe/μh表示的迁移率比满足下述式(I)的关系:0.01≤μe/μh≤100…(I)。
申请公布号 CN104979481A 申请公布日期 2015.10.14
申请号 CN201510129132.9 申请日期 2015.03.23
申请人 精工爱普生株式会社 发明人 山本英利;深濑章夫
分类号 H01L51/50(2006.01)I 主分类号 H01L51/50(2006.01)I
代理机构 北京集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227 代理人 苗堃;金世煜
主权项 一种发光元件,其特征在于,具有:阴极,阳极,和设置于所述阴极与所述阳极之间且通过施加驱动电压而发光的发光层;所述发光层含有发光材料、保持所述发光材料的主体材料、以及辅助掺杂材料而构成,所述主体材料和所述辅助掺杂材料中的一方是电子输送性高的材料,另一方是空穴输送性高的材料,将所述发光层中的空穴的迁移率设为μh、电子的迁移率设为μe时,由μe/μh表示的迁移率比满足下述式(I)的关系:0.01≤μe/μh≤100…(I)。
地址 日本东京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