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一种祛痘的植物组方及其在制皂中的用途 |
摘要 |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祛痘的植物组方,该组方包括脂肪酸钠、植物源组分和马油,其中所述植物源组分包括丹参、芦荟、薄荷、白芷、金银花和红花,其中相对于1重量份的丹参,芦荟的含量为7-21重量份,薄荷的含量为4-16重量份,白芷的含量为4-16重量份,金银花的含量为2-12重量份,红花的含量为3-15重量份;且所述脂肪酸钠由植物油与氢氧化钠皂化制备得到;所述植物油、植物源组分和马油的重量比为1:(0.01-0.5):(0.02-0.4)。本发明还提供了上述祛痘的植物组方在制皂中的用途。通过上述技术方案,本发明提供的组方制备得到的皂祛痘效果好,能够有效改善皮肤健康状况。 |
申请公布号 |
CN104970995A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5.10.14 |
申请号 |
CN201510314196.6 |
申请日期 |
2015.06.09 |
申请人 |
田七集团(香港)国际有限公司 |
发明人 |
谷田 |
分类号 |
A61K8/97(2006.01)I;A61K8/92(2006.01)I;C11D9/02(2006.01)I;C11D9/38(2006.01)I;C11D9/50(2006.01)I;C11D9/60(2006.01)I;A61Q19/00(2006.01)I;A61P17/10(2006.01)I |
主分类号 |
A61K8/97(2006.01)I |
代理机构 |
北京英创嘉友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11447 |
代理人 |
王浩然;周建秋 |
主权项 |
一种祛痘的植物组方,该组方包括脂肪酸钠、植物源组分和马油,其中所述植物源组分包括丹参、芦荟、薄荷、白芷、金银花和红花,相对于1重量份的丹参,芦荟的含量为7‑21重量份,薄荷的含量为4‑16重量份,白芷的含量为4‑16重量份,金银花的含量为2‑12重量份,红花的含量为3‑15重量份;且,所述脂肪酸钠由植物油与氢氧化钠皂化制备得到;所述植物油、植物源组分和马油的重量比为1:(0.01‑0.5):(0.02‑0.4)。 |
地址 |
中国香港湾仔轩尼诗路253-261EASEY通信大厦9楼901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