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牙科灯之反光罩
摘要
申请公布号 TWI503506 申请公布日期 2015.10.11
申请号 TW102125925 申请日期 2013.07.19
申请人 谢其昌 发明人 谢其昌;李彦辉;唐诚灿
分类号 F21V3/00;F21V3/02 主分类号 F21V3/00
代理机构 代理人 张启威 高雄市鼓山区龙胜路68号
主权项 一种牙科灯之反光罩,其包含:一反光模组,具有复数个反光镜,该些反光镜以棋盘状排列且互相连接,该些反光镜定义有一x轴-y轴座标系,各该反光镜之座标定义为(m,n),m及n皆为整数,其中位于该反光模组中央之该反光镜的座标为(0,0),各该反光镜为具有两个长边及两个短边的矩型反光镜,各该长边平行y轴,各该短边平行x轴,各该反光镜具有一宽度及长度,其中当各该反光镜之座标m为奇数时,各该反光镜之该宽度为一第一固定值,当各该反光镜之座标m为0或偶数时,则各该反光镜则以m=0,2,4,6之该些反光镜为一第一群组,m=8,10,12,14为一第二群组,m=16,18,20,22为一第三群组,m=24,26,28,30为一第四群组,位于相同群组中之各该反光镜的该宽度相同,且该第四群组之各该反光镜的该宽度大于该第三群组之各该反光镜的该宽度,该第三群组之各该反光镜的该宽度大于该第二群组之各该反光镜的该宽度,该第二群组之各该反光镜之该宽度大于该第一群组之各该反光镜的该宽度,该第一群组之各该反光镜的该宽度大于各该反光镜之座标m为奇数时的各该反光镜之该宽度,其中当各该反光镜之座标n为奇数时,各该反光镜之该长度为一第二固定值,当各该反光镜之座标n为偶数时,则各该反光镜则以n=0,2,4之反光镜为一第五群组,n=6为一第六群组,n=8为一第七群组,n=10为一第八群组,位于相同群组中之各该反光镜的该长度相同,且该第八群组之该反光镜的该长度大于该第七群组之该反光镜的该长度,该第七群组之该反光镜的该长度大于该第六群组之该反光镜的该长度,该第六群组之该反光镜之该长度大 于该第五群组之各该反光镜的该长度,该第五群组之各该反光镜的该长度大于各该反光镜之座标n为奇数时的各该反光镜之该长度,其中各该反光镜相对于座标为(0,0)之该反光镜朝y轴方向倾斜一第一角度,各该反光镜相对于座标为(0,0)之该反光镜朝x轴方向倾斜倾斜一第二角度,当各该反光镜之座标m小于17时,于x轴方向相邻的各该反光镜之该第一角度之间具有一第一差值,使各该反光镜之该第一角度由各该反光镜之座标m=0向m=16递增,当各该反光镜之座标m不小于17时,于x轴方向相邻的各该反光镜之该第一角度之间具有一第二差值,使各该反光镜之该第一角度由各该反光镜之座标m=17向m=30递增,当各该反光镜之座标n小于5时,于y轴方向相邻的各该反光镜之该第二角度之间具有一第三差值,使各该反光镜之该第二角度由各该反光镜之座标n=0向n=4递增,当各该反光镜之座标n不小于5时,于y轴方向相邻的各该反光镜之该第二角度之间具有一第四差值,使各该反光镜之该第二角度由各该反光镜之座标n=5向n=10递增。
地址 高雄市三民区义明街18号14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