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激光点火设备
摘要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激光点火设备,它涉及一种点火装置。它包括激光发生器、反光镜、第一聚焦镜、视窗镜和点燃发生室,激光发生器出口处设置有反光镜,反光镜下方依次设置有第一聚焦镜、视窗镜和点燃发生室,且视窗镜设置在点燃发生室顶部,所述的点燃发生室包括腔体、工作台、感应器探头、摄像监测窗口、视窗口和换气口,腔体内部设置有工作台,工作台上放置有需要点燃的物料,工作台一侧设置有感应器探头,感应器探头与腔体外部的图像检测器连接,腔体两侧外壁与工作台齐平的位置设置有摄像监测窗口、视窗口,视窗口下方设置有换气口。本发明结构简单,使用方便可靠,点火简单,实用性强,能够实时检测点燃所需的时间及燃烧数据。
申请公布号 CN104963790A 申请公布日期 2015.10.07
申请号 CN201510291429.5 申请日期 2015.06.01
申请人 上海御虹激光设备有限公司 发明人 梁明军;娄玉华;梁明科;王珍
分类号 F02K9/95(2006.01)I 主分类号 F02K9/95(2006.01)I
代理机构 代理人
主权项 激光点火设备,其特征在于,包括激光发生器(1)、反光镜(2)、第一聚焦镜(3)、视窗镜(4)和点燃发生室(5),激光发生器(1)出口处设置有反光镜(2),反光镜(2)下方依次设置有第一聚焦镜(3)、视窗镜(4)和点燃发生室(5),且视窗镜(4)设置在点燃发生室(5)顶部,所述的点燃发生室(5)包括腔体(51)、工作台(52)、感应器探头(53)、摄像监测窗口(54)、视窗口(55)和换气口(56),腔体(51)内部设置有工作台(52),工作台(52)上放置有需要点燃的物料,工作台(52)一侧设置有感应器探头(53),感应器探头(53)与腔体(51)外部的图像检测器(6)连接,腔体(51)两侧外壁与工作台(52)齐平的位置设置有摄像监测窗口(54)、视窗口(55),视窗口(55)下方设置有换气口(56)。
地址 201315 上海市浦东新区康桥镇秀浦路2388号F楼106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