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杠柳脂溶性成分提取物无公害渔药及其制备方法 |
摘要 |
本发明公开了以杠柳脂溶性成分提取物为主要成分的渔药,其技术关键在于:将杠柳(Periploca sepium)根皮、茎皮干燥粉碎,在60℃~70℃用甲醇回流提取,浓缩提取液并蒸干甲醇至流浸膏状,用乙醇萃取,浓缩萃取液至杠柳根皮、茎皮干重的10%-15%,得杠柳脂溶性成分提取物;以杠柳脂溶性成分提取物为主要成分的渔药的组分及重量百分含量为,杠柳脂溶性成分提取物20%~75%,表面活性剂3%~10%,溶剂余量。以杠柳脂溶性成分提取物为主要成分的渔药与化学药剂相比,不影响水产品质量、无残留、无污染、对其不易产生抗药性、不影响水产动物的进食和生长、对水产动物安全等优点。 |
申请公布号 |
CN100342789C |
申请公布日期 |
2007.10.17 |
申请号 |
CN200510096019.1 |
申请日期 |
2005.09.13 |
申请人 |
西北大学 |
发明人 |
申烨华;张芳玲;王高学;刘建玲;郝康林 |
分类号 |
A01N65/00(2006.01);A61K36/76(2006.01);A61P33/14(2006.01);A61P33/00(2006.01) |
主分类号 |
A01N65/00(2006.01) |
代理机构 |
西安西达专利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
代理人 |
谢钢 |
主权项 |
1.杠柳脂溶性成分提取物无公害渔药,其特征在于:(1)将杠柳Periplocasepium根皮、茎皮干燥粉碎,在60℃~70℃用甲醇回流提取,浓缩提取液并蒸干甲醇至流浸膏状,用乙醇萃取,浓缩萃取液至杠柳根皮、茎皮干重的10%-15%,得杠柳脂溶性成分提取物;(2)以杠柳脂溶性成分提取物为主要成份的渔药的组分及重量百分含量为:杠柳脂溶性成分提取物20%~75%表面活性剂3%~10%乙醇余量所述的表面活性剂是由透皮剂氮酮或二甲基亚砜与乳化剂1702-4或OP-10或EL-10组成,其重量比为3∶2-5∶1。 |
地址 |
710069陕西省西安市太白北路229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