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信号处理装置和图像数据生成装置
摘要 本发明提供一种信号处理装置和图像数据生成装置,记录模式控制电路控制生成并记录具有对应摄像元件的像素数的第一图像大小的静止图像数据的第一记录模式和生成并记录具有比静止图像数据的第一图像大小更小的第二图像大小的动态图像数据的第二记录模式。相机信号处理电路在第二记录模式中在生成动态图像数据时进行变为第二图像大小的电子变焦(zoom)处理。此时,最大倍率设定电路设定相机信号处理电路的电子变焦处理的最大变倍率。通过这种处理,实现用户可选择电子变焦处理引起的画质恶化少的变焦模式的图像记录装置。
申请公布号 CN100338940C 申请公布日期 2007.09.19
申请号 CN200410007479.8 申请日期 2004.03.04
申请人 佳能株式会社 发明人 石井芳季
分类号 H04N5/225(2006.01);H04N5/232(2006.01) 主分类号 H04N5/225(2006.01)
代理机构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专利商标事务所 代理人 李德山
主权项 1.一种改变由摄像单元取得的图像的倍率的信号处理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第一信号处理单元,进行在增加图像的倍率时,针对所拍摄的像素数缩小变更记录像素数的第一信号处理;第二信号处理单元,进行在增加图像的倍率时,针对所拍摄的像素数放大变更记录像素数的第二信号处理;第一检测单元,检测对摄远侧或广角侧的选择;第二检测单元,检测由上述第一信号处理造成的图像倍率放大的界限;和选择单元,能对第一模式和第二模式进行选择,其中,在通过上述选择单元选择了上述第一模式时,在上述第一检测单元检测到连续选择了摄远侧的情况下,进行上述第一信号处理,并且在上述第二检测单元检测到由该第一信号处理造成的图像倍率放大已经达到界限的情况下,通过继续进行上述第二信号处理来进行图像放大,在通过上述选择单元选择了上述第二模式时,即使在上述第二检测单元检测到由上述第一信号处理造成的图像倍率放大已经达到界限后,上述第一检测单元又检测到连续选择摄远侧,也禁止上述第二信号处理。
地址 日本东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