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由废加氢精制催化剂制备加氢精制催化剂的方法 |
摘要 |
本发明涉及一种由废加氢精制催化剂制备加氢精制催化剂的方法。本发明的方法是向废加氢精制催化剂粉末中加入活性金属组分和用于制备加氢催化剂的含氧化铝物质,然后进行再生。该方法可以提高催化剂的活性,使废催化剂得以继续使用,从而达到节约资源的目的。当活性金属以金属盐类、含氧化铝物质以水合氧化铝形式加入时,在催化剂再生过程中,将由于金属盐类和水合氧化铝分解而吸收热量,有助于控制所含废催化剂再生时的放热,防止催化剂被烧结影响催化剂性能。另外在再生过程中,这些盐类分解时产生的气体有助于改善催化剂的孔道结构。 |
申请公布号 |
CN1290617C |
申请公布日期 |
2006.12.20 |
申请号 |
CN03134001.6 |
申请日期 |
2003.09.15 |
申请人 |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抚顺石油化;工研究院 |
发明人 |
张喜文;凌凤香;孙万富;赵长志;王少军 |
分类号 |
B01J38/00(2006.01);B01J37/00(2006.01);C10G45/04(2006.01) |
主分类号 |
B01J38/00(2006.01) |
代理机构 |
抚顺宏达专利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
代理人 |
李微 |
主权项 |
1、一种由废加氢精制催化剂制备加氢精制催化剂的方法,包括以下步骤:A、废加氢精制催化剂研磨至100~400目;B、向步骤A得到的粉末中同时加入用于制备加氢精制催化剂的活性金属氧化物或活性金属盐类和用于制备加氢催化剂的含氧化铝物质;C、向步骤B得到的粉末中加入粘接剂,将其进行混捏、成型;D、将C步骤得到的成型物进行再生处理;步骤D所述的再生处理为:在再生装置中用含氧0.5v%~10.0v%的气体对成型物进行分步烧炭再生,分四个阶段进行,各阶段的条件为:在100~140℃恒温1~3h,在150~240℃恒温1~3h,在250~350℃恒温1~2h,在450~550℃恒温2~4h。 |
地址 |
100029北京市朝阳区惠新东街甲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