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一种祛除真皮斑的药物
摘要 本发明提供一种祛除真皮斑的药物,由内服药和外用药两部分组成,所述外用药是由剥脱剂、二氧化钛、达克宁三种原材料配合而成的膏剂;所述内服药是由甘草、枣皮、茯苓、当归、白芷五种原材料配制而成,本发明祛除真皮斑,轻度患者一个月即能治愈,重度患者六个月可全愈。治愈率达100%,永不反弹。
申请公布号 CN1290533C 申请公布日期 2006.12.20
申请号 CN200410017764.8 申请日期 2004.04.16
申请人 戴新梅 发明人 戴新梅
分类号 A61K36/725(2006.01);A61K36/484(2006.01);A61K36/232(2006.01);A61K36/076(2006.01);A61K33/00(2006.01);A61K31/4174(2006.01);A61K31/19(2006.01);A61P17/00(2006.01) 主分类号 A61K36/725(2006.01)
代理机构 鹰潭市博惠专利事务所 代理人 徐红芳
主权项 1、一种祛除真皮斑的药物,由内服药和外用药两部分组成,其特征是所述外用药是由剥脱剂、二氧化钛、达克宁三种原材料按重量比为4∶3∶0.01配合而成的膏剂;所述内服药是由甘草、枣皮、茯苓、当归、白芷五种原材料按重量比为1∶2∶2∶1∶2配制而成。
地址 335000江西省鹰潭市月湖区环城东路3号3栋6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