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使用不可燃气体的内爆炸发动机和发电机
摘要 本发明涉及一种内爆炸发动机和发电机,包括爆炸腔,形成该腔的一个壁的可动部件,密封于该腔内的一定充入量的不可燃气体,采用可爆炸方式重复点燃该腔内气体、从而驱动该可动部件从最小体积位置到最大体积位置的装置,使该可动部件从最大体积位置返回到最小体积位置的装置,以及与该可动部件相连、响应于气体的爆炸而提供电能的装置。在一项公开实施例中,该可动部件是与曲轴相连的活塞,该活塞通过曲轴上的飞轮返回到最小体积位置。在另一实施例中,两个活塞在密封腔内背对背相连以阻止爆炸气体损失。在一项实施例中,电能由与曲轴相连的发电机产生,在又一实施例中,电能由靠近与活塞一起移动的磁铁的线圈产生。
申请公布号 CN1788141A 申请公布日期 2006.06.14
申请号 CN200480012954.9 申请日期 2004.04.14
申请人 清洁能源公司 发明人 海因里奇·F·克洛斯特曼
分类号 F01B29/00(2006.01);F01B29/10(2006.01) 主分类号 F01B29/00(2006.01)
代理机构 北京市柳沈律师事务所 代理人 王景刚;王冉
主权项 1、一种内爆炸发动机和发电机,包括爆炸腔,形成所述腔的一个壁的可动部件,密封于所述腔内的一定充入量的空气,采用可爆炸方式重复对所述腔内空气进行点火、从而驱动所述可动部件从最小体积位置到最大体积位置的装置,使所述可动部件从最大体积位置返回到最小体积位置的装置,以及与所述可动部件相连、响应于所述空气的爆炸而提供电能的装置。
地址 美国加利福尼亚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