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具有高度吸收性区之可废弃衣物
摘要
申请公布号 TW096047 申请公布日期 1988.02.16
申请号 TW076205937 申请日期 1985.12.02
申请人 金百利克拉克股份有限公司 发明人 肯尼士.梅纳得.胤罗
分类号 A61F13/15 主分类号 A61F13/15
代理机构 代理人 黄静嘉 台北巿忠孝东路四段五六三号十楼
主权项 1.一种吸收性衣物,包含一不透性背衬,一可透性体例内衬,及一吸收材位于该不透性背衬与该体例内衬间;该衣物由褶痕分成六嵌片,衣物前部分成一中央前嵌片及二侧耳片,后部分成一中央背嵌片及二侧耳片;其中该后部及前部之耳片占该衣物吸收力之约20至高达40%,让中央前嵌片占该衣物吸收力之约30一50%而让中央背嵌片占该吸收力之约20一30%,且其中总吸收力约有25至45%系在尿裤背侧。2.根据上述请求专利部份第1项之衣物,其中该中央前嵌片系由压缩前高约2寸之一叠真空成形绒絮压缩而形成者。3.根据上述请求专利部份第]项之衣物,其中该尿裤四耳片各占该衣物吸收力之约5%至高达10%。4.根据上述请求专利部份第]项之衣物,其中该吸收材之配置使得所述吸收材容量约有55一75%系在该衣物之前半。5.根据上述请求专利部份第1项之衣物,其中该吸收材为木绒絮,其在该中央前嵌片中的厚度为0.5至0.8寸。6.根据上述请求专利部份第l项之衣物,其中该衣物复包括弹性化腰部。7.根据上述请求专利部份第1项之衣物,其中该吸收材系由细分木绒絮呈整合层成形者,且压缩至顺着中线厚约0.5一0.8寸,顺着边缘厚约0.2一0.4寸。8.根据上述请求专利部份第1项之衣物,其中总吸收力约有10一20%系在该衣物前方,该中央前嵌月高吸收性区域外方的耳片。9.根据上述请求专利部份第l项之衣物,其中该吸收材为木绒絮,在该高吸收性区域厚为约0.5一0.8寸,而该衣物其余部分厚约0.2一0.5寸,及该衣物耳片与该中央前嵌月间高度差异约0.3一0.6寸。10.根据上述请求专利部份第l项之衣物,其中该中央前嵌片的吸收区域之长约9一5.5寸而宽约4一5寸。11.根据上述请求专利部份第l项之衣物,其中该中央前嵌片包含超吸收材。
地址 美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