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权项 |
1.一种牙膏包装件,其中所述牙膏直接与一衆烯烃树脂表面接触,所述牙膏包括至少20%重量由水、甘油和山梨糖醇组成的液体载体(甘油对山梨糖醇的重量比例从约0.25:1到约3:1),由约0.05%到10%重量的凝胶剂组成的固体载体,约20-75%重量适合牙齿的水不溶性磨光物质(至少其中一种主要成分为三水合-氧化铝),和降低牙膏pH到约6-8.5 的苯甲酸。2.如第1请求项之牙膏包装件,其中甘油对山梨糖醇的重量比例从约 0.25: 1到约0.8 :1。3.如第2请求项之牙膏包装件,其中甘油对山梨糖醇的重量比例从约 0.6 :1到约0.8 :1。4.如第1请求项之牙膏包装件,其中苯甲酸的存在将牙膏的pH降到约 7.5 -8.5。5.如第1请求项之牙膏包装件,其中苯甲酸的存量约为0.15-0.5 %。6.如第1请求项之牙膏包装件,其中含氟化合物的存在量系以水溶性氟含量为基准相当于0.01-1%重量。7.如第6请求项之牙膏包装件,其中存在单氟磷酸钠。8.如第1请求项之牙膏包装件,其中存在以氟化物基准,重量比例为约2:1的单氟磷酸钠和氟化钠的混合物。9.如第1请求项之牙膏包装件,其中所述之牙膏系包装于一种塑胶多层管中。10.如第9请求项之牙膏包装件,其中所述塑胶多层管的内部聚烯烃树脂表面为聚乙烯。11.如第10请求项之牙膏包装件,其中所述聚乙烯为低密度聚乙烯。12.如第1请求项之牙膏包装件,其中所述牙膏系包装于一种具有聚烯烃树脂本的机械分配器中。13.如第12请求项之牙膏包装件,其中所述本体的所述聚烯烃树脂为聚丙烯。14.如第1请求项之牙膏包装件,其中所述牙膏包装于一种可变形袋中。15.如第14请求项之牙膏包装件,其中所述袋子的内部聚烯烃树脂表面为低密度聚乙烯或中密度聚乙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