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权项 |
1.一种式(I)化合物 式中R1为苯基可有或可无一个或多个对及/或间取 代基团,其选自烷基,烷氧基 ,烷羰基,卤素,胺基,硝基,卤烷基,或基团S(O)tR15,其 中t为0,1或2而 R15为烷基;或可视需要经取代之杂环基; R2为可视需要经取代之低烷基,低烷氧基,环烷基或 低硫烷基;或基团 为一个如副式(i)之基团 其中q为O或一个1至4之整数,且基团R6系分别选自: 羟基,烷基,烷氧基,烷羰 基,卤素, ,硝基,卤烷基与卤烷氧基;若当n为O,p+m为2 或3且当n为1,p+m 为1或2时,x为氧或硫,p为0或1,n为0或1且m为1,2或3; R3与R4分别选自:卤素,烷基或烷氧基;且 R5为-CYNR8R9基团,其中Y为氧或硫且R8与R9分别选自: 氢,羟基或烷基或连同 R3及所附着之-C(Y)N-基团共同形成一个杂环,或R5为 一个如副式(ii)之基团 或 S(O)rR14基团,式中r为0,1或2且R14为羟基,低烷基或芳 基。2.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一种化合物,式中 R3与R4为低烷基。3.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或2项之 一种化合物,式中R5为一个CYNR8R9基团。4.根据申请 专利范围第3项之一种化合物,式中Y为氧。5.根据 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一种化合物,式中R1为可视需 要经取代之界定于申 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苯基。6.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5 项之一种化合物,其中该苯环R1之邻位上具有至少 一个 取代基。7.一种除草组合物,系包含如根据申请专 利范围第1项定义之一种式(I)化合物与 一种农业上可接受之载体或稀释剂之组合。8.一 种消灭或控制不要之植物之方法,该方法包括以一 种有效量之根据申请专利 范围第1项定义之一种式(I)化合物施用于植物或其 所在地。9.一种制备如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定 义之一种式 (I)化合物之方法,该制法包括使一种式(Ⅱ)化合物: 式中R1与R2如式(I)之定义; 与一种式(Ⅲ)化合物: 式中R3,R4与R5如式(I)之定义且Z为一个脱离基,于一 种硷之存在下反应;且之 后若需要时,将R5基团转化成一个不同基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