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照明系统
摘要 本发明涉及一种照明系统,包含具有至少一个初级线圈(18)的底座部分(12),以及具有次级线圈(26)的至少一个光模块(13,14),次级线圈适于与初级线圈(18)相互感应。该照明系统的特征在于,所述底座部分(12)包含装有所述初级线圈(18)的基底(50),初级线圈的绕组处于一个平面内并且形成平坦耦合区域(16);第二线圈(26)的绕组位于一个平面内;以及所述光模块(13,14)包含至少一个光元件(20)和平底表面,以便光模块(13,14)可利用其平坦表面设置在平坦耦合区域(16)上。
申请公布号 CN101490772A 申请公布日期 2009.07.22
申请号 CN200780027630.6 申请日期 2007.05.21
申请人 皇家飞利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发明人 J·H·A·M·雅各布斯;E·瓦芬施米特;D·亨特;M·布拉加德;W·O·布德
分类号 H01F38/14(2006.01)I;F21V23/02(2006.01)I;H02J7/02(2006.01)I 主分类号 H01F38/14(2006.01)I
代理机构 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代理人 靳春鹰;刘 红
主权项 1、照明系统,包含:具有至少一个初级线圈(18)的底座部分(12),以及具有适于与初级线圈(18)相互感应的次级线圈(26)的至少一个光模块(13、14),其特征在于,所述底座部分(12)包含装有所述初级线圈(18)的基底(50),初级线圈的绕组位于一个平面内并且形成平坦耦合区域(16);第二线圈(26)的绕组位于一个平面内;以及所述光模块(13,14)包含至少一个光元件(20)和平底表面,以便光模块(13,14)利用其平坦表面可放置在平坦耦合区域(16)上。
地址 荷兰艾恩德霍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