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一种用于记录可刻录型信息载体的方法 |
摘要 |
按照本发明的信息载体是一种光可刻录型,例如CD-E或CD-WO。信息作为信息载体上的道的图形可被记录。制造商已提供了带有载体信息的信息载体,例如,有关要使用的写功率的信息。所希望的是上述图形具有固定的尺寸,与记录时所用的速度无关。进行有效记录的记录处理过程从而必须适应该记录速度。为了协调对信息载体的适应,后者包含速度有关信息,指示相关于记录速度的记录处理过程,例如一参照速度(V1-V3),同时,余下的记录参数(W1-W3)针对于最大和/或最小记录速度而给出,以这种记录速度信息载体可被记录。设备从信息载体读出速度有关信息,并且使记录处理过程适应于此必须实际使用的记录速度。 |
申请公布号 |
CN100517473C |
申请公布日期 |
2009.07.22 |
申请号 |
CN03145753.3 |
申请日期 |
1996.09.24 |
申请人 |
皇家菲利浦电子有限公司 |
发明人 |
W·M·米姆诺 |
分类号 |
G11B7/00(2006.01)I;G11B20/10(2006.01)I |
主分类号 |
G11B7/00(2006.01)I |
代理机构 |
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王 勇 |
主权项 |
1.一种用于记录可刻录型信息载体的方法,所述可刻录型信息载体包含有指示记录处理过程的记录信息,通过这种记录处理过程能在该信息载体上记录信息,此记录信息包括记录处理过程的记录参数,所述方法包括步骤:读取记录信息,根据实际的记录处理过程来记录所述信息载体,其特征在于该记录信息包含速度有关的信息,它指示与一个记录速度有关的记录处理过程,其中所述记录步骤根据一个实际的记录速度和所述速度有关的信息来控制实际的记录处理过程,并且所述速度有关的信息具有其中可以使用所述记录参数、并且所述信息载体所适应的记录速度范围。 |
地址 |
荷兰艾恩德霍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