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电动工具的减速机构 |
摘要 |
本发明提供了一种电动工具的二级减速机构,其中减速机构用于将电动机的输出转速减速后输出到主轴,在该二级减速机构中,由于通过斜齿轮的啮合,轴向推力作用于中间轴,使得该中间轴沿轴向振动,导致噪音的产生。本发明的目的在于,对具有采用了斜齿轮的二级减速机构的便携式圆锯,抑制其中间轴的振动及噪音。二级减速机构具有如下的结构:中间轴(31)以可沿轴向移动的方式被支承,支承该中间轴(31)的两个斜齿轮(34、35)的齿向相同,从而在该中间轴(31)上作用有向前的轴向推力,此轴向推力被配置在中间轴(31)前侧的缓冲部件(40)承受从而吸收振动。 |
申请公布号 |
CN101403425A |
申请公布日期 |
2009.04.08 |
申请号 |
CN200810132381.3 |
申请日期 |
2008.07.16 |
申请人 |
株式会社牧田 |
发明人 |
松原功治;中嶋辰夫;福冈彻 |
分类号 |
F16H1/22(2006.01)I;F16H1/24(2006.01)I;F16H57/00(2006.01)I;B23D47/12(2006.01)I |
主分类号 |
F16H1/22(2006.01)I |
代理机构 |
北京华夏正合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 |
代理人 |
韩登营 |
主权项 |
1.一种减速机构,其用于以电动机为驱动源的电动工具中,所述减速机构将上述电动机产生的旋转减速后,传递给可安装加工头的主轴,其特征在于,所述减速机构具有如下的结构,具有设置在上述电动机的输出轴和上述主轴之间的中间轴,上述电动机的输出轴和上述中间轴之间,及上述中间轴和上述主轴之间,分别用斜齿轮通过其啮合将上述电动机产生的旋转经二级减速传递给上述主轴,上述中间轴以可在其轴向上移动的方式被支承,至少其一端安装有缓冲部件,所述缓冲部件用来吸收由于上述的斜齿轮的啮合而产生的轴向推力。 |
地址 |
日本爱知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