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用于废水处理的微电解剂生产工艺 |
摘要 |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用于废水处理的微电解剂生产工艺,其特征在于,将铁矿粉或氧化铁皮、石墨粉、腐植酸、水按一定比例混合均匀用成球机做成3-8mm的球团Q,将无烟煤、生石灰按重量比8∶1粉碎混合均匀形成还原剂H,将Q与H按重量比9∶4混合装入耐火容器并密封后装入还原炉内,在1050℃-1150℃的温度下还原36小时,之后冷却取出,将还原剂H去除,形成的颗粒状还原产物即为本发明所需生产的微电解剂。本发明工艺流程简单、投资费用少、操作方便、运行成本低、处理效果稳定。 |
申请公布号 |
CN101402479A |
申请公布日期 |
2009.04.08 |
申请号 |
CN200810158501.7 |
申请日期 |
2008.10.31 |
申请人 |
山东锦程工贸有限公司 |
发明人 |
戴春龙 |
分类号 |
C02F1/461(2006.01)I |
主分类号 |
C02F1/461(2006.01)I |
代理机构 |
潍坊正信专利事务所 |
代理人 |
张曰俊 |
主权项 |
1、用于废水处理的微电解剂生产工艺,其特征在于:将A∶B∶C∶水按重量比15∶1∶1∶1的比例混合均匀用成球机做成3-8mm的球团Q,所述A为铁矿粉或氧化铁皮,含铁大于68%-69%,细度为100-300目,所述B为石墨粉,细度为100-300目,所述C为腐植酸;将D∶E按重量比8∶1粉碎混合均匀形成还原剂H,所述D为无烟煤,挥发份12%-18%,固定碳大于70%,所述E为生石灰,氧化钙大于50%;将Q与H按重量比9∶4混合装入耐火容器并密封后装入还原炉内,在1050℃-1150℃的温度下还原36小时,之后冷却取出,将还原剂H去除,形成的颗粒状还原产物即为本发明所需生产的微电解剂。 |
地址 |
262200山东省潍坊市诸城市舜王街道程戈庄三泉井路12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