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利用移动通讯手段结算的租赁系统
摘要 本发明利用租赁者拥有的现代移动通讯设备实名登记的便利,通过移动通讯设备向一个确认平台通信,快速而准确确认租赁者的身份,同时在每一个租赁物上装有结算平台,当租赁结束后可马上打出租赁费,完成快速结算,该系统极大的提高了租赁效率,使一些因为租赁效率和经济效益低下而无法开展的租赁业得以实现和开展。
申请公布号 CN101908249A 申请公布日期 2010.12.08
申请号 CN200910085216.1 申请日期 2009.06.04
申请人 王琳;王佼 发明人 不公告发明人
分类号 G07F17/12(2006.01)I 主分类号 G07F17/12(2006.01)I
代理机构 代理人
主权项 利用移动通讯手段结算的租赁系统,其技术特征为每一个租赁平台就是一个特定的区域,区域内确认平台和结算平台间短距离无线通讯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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