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对卷烟成品进行电磁辐照的后处理方法
摘要 本发明涉及一种对卷烟成品进行电磁辐照的后处理方法,是利用一定频率的电磁波对卷烟成品进行辐照处理一段时间,采用的电磁波为频率为430mHz~24100mHz的X射线,处理时间为30~180s。依此方法处理的卷烟成品能有效提高卷烟安全性、杀虫、防霉、延长卷烟货架期等,具有操作方便、无二次污染以及经济适用等优点。
申请公布号 CN101233954B 申请公布日期 2010.12.08
申请号 CN200810044825.8 申请日期 2008.02.26
申请人 川渝中烟工业公司 发明人 戴亚;汪长国;唐士军
分类号 A24B15/22(2006.01)I;A24C5/60(2006.01)I 主分类号 A24B15/22(2006.01)I
代理机构 四川省成都市天策商标专利事务所 51213 代理人 王荔
主权项 对卷烟成品进行电磁辐照的后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将箱装或条装的焦油量为15mg/支、烟气烟碱量为1.2mg/支、一氧化碳量为15mg/支的卷烟成品,用吊挂挂起,放置在电磁辐照区,电磁辐照所使用电磁波的频率为1000MHz,处理时间为60s。
地址 610017 四川省成都市红星路二段8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