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用于型钢混凝土组合结构强度等级为C100的混凝土
摘要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用于型钢混凝土组合结构强度等级为C100的混凝土,该混凝土的配合比是水泥∶粗骨料∶细骨料∶水∶高效减水剂∶硅灰∶粉煤灰为:450∶510∶1190∶144∶12∶60∶90,单位:kg/m 3。该混凝土力学性能(包括强度、塑性以及与型钢之间的粘结性能)好、工作性能优异、耐久性能好、成本相对较低,并适用于型钢混凝土组合结构。使用该混凝土减少了施工工序,节约了钢材,提高了施工效率,具有显著的经济效益。
申请公布号 CN101250040B 申请公布日期 2010.12.08
申请号 CN200710199119.6 申请日期 2006.03.22
申请人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 发明人 郑山锁;曾磊;车顺利;邓国专;张亮
分类号 C04B28/00(2006.01)I;C04B14/04(2006.01)I;C04B18/08(2006.01)I;C04B24/24(2006.01)I 主分类号 C04B28/00(2006.01)I
代理机构 西安西达专利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61202 代理人 第五思军
主权项 一种用于型钢混凝土组合结构强度等级为C100的混凝土,其特征是:该混凝土的配合比是按照水泥∶粗骨料∶细骨料∶水∶聚羧酸系高效减水剂∶硅灰∶粉煤灰=450∶510∶1190∶144∶12∶60∶90配制,组分单位为:kg/m3;所述的细骨料为满足建筑用砂标准中规定的优质砂,其细度模数为2.5~3.4之间,含泥量控制在1.0%以下;所述的粗骨料采用石灰岩、花岗岩或辉绿岩碎石,其骨料母体岩石的立方体抗压强度应比所配制的混凝土强度高20%以上,最大粒径应控制在10~20mm之间,含泥量控制在0.5%以下,针片状颗粒含量不大于5%,且不得混入风化颗粒;所述的粉煤灰选用烧失量不宜大于5%,SO3含量不大于3%,需水量比不大于105%,比表面积应大于600m2/kg;所述的硅灰中的二氧化硅含量不应小于85%,平均粒径0.1~0.2μm,含水率小于3%,烧失量小于6%,火山灰活性指数大于90%,比表面积不小于15000m2/k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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