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用于消防系统的水雾喷头 | ||
摘要 | 本发明涉及一种用于消防系统的水雾喷头(1),该水雾喷头(1)距离天花板(5)或墙(10)至少15厘米安装。水雾喷头(1)包括具有多个喷雾嘴(3)的喷嘴部分(2),和包括至少大致平面部分(7)的板(6)。板(6)布置在喷嘴部分(2)和天花板(5)或墙(10)之间,优选地靠近喷嘴部分(2)。板(6)防止喷嘴(3)产生的喷雾(4)拉动空气。由此防止喷雾(4)“收缩”,实现了转向更大的喷流型式,水雾喷头(1)由此能够覆盖更大面积。因而,板(6)实现了与靠近或邻近喷嘴部分(2)的天花板或墙相似的效果。 | ||
申请公布号 | CN101909701A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0.12.08 |
申请号 | CN200880123940.2 | 申请日期 | 2008.12.18 |
申请人 | 丹佛斯公司 | 发明人 | 詹斯·T·杰普森;埃里克·克里斯滕森 |
分类号 | A62C35/68(2006.01)I | 主分类号 | A62C35/68(2006.01)I |
代理机构 | 北京市柳沈律师事务所 11105 | 代理人 | 王景刚 |
主权项 | 一种距离室内天花板(5)或墙(10)至少15厘米安装的水雾喷头(1),所述水雾喷头(1)包括:包括多个喷雾嘴(3)的喷嘴部分(2),每一个所述喷雾嘴(3)都适于产生灭火剂喷雾(4),所述喷嘴部分(2)连接到灭火剂源;包括至少大致平面部分(7)的板(6),所述板(6)布置在所述喷嘴部分(2)和天花板(5)或墙(10)之间。 | ||
地址 | 丹麦诺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