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一种标示灯具
摘要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标示灯具,包括球缺形的底座和连接在所述底座上的由透明材料制成的壳体,所述壳体为中空结构,所述壳体的顶部设置有光源组件,所述标示灯具还包括设置在底座上的电源,以及设置在所述壳体或底座上的开关,所述开关连接在电源和光源组件之间,所述标示灯具的重心位于靠近所述底座的最低点的位置。在本发明的标示灯具中,由于底座为球缺形,且灯的重心位于靠近底座的最低点的位置,光源位于灯的顶端,在布置标示灯具时,只需将灯具抛出,灯具落地后自动保持竖直状态,可以保证光源始终位于灯具的最高处。
申请公布号 CN101907229A 申请公布日期 2010.12.08
申请号 CN201010215399.7 申请日期 2010.06.30
申请人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海洋王照明工程有限公司 发明人 周明杰;刘廷明
分类号 F21L4/00(2006.01)I;F21V19/00(2006.01)I;F21V23/04(2006.01)I;F21V13/00(2006.01)I;F21V17/00(2006.01)I;F21W111/02(2006.01)N;F21Y101/02(2006.01)N 主分类号 F21L4/00(2006.01)I
代理机构 深圳市顺天达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44217 代理人 郭伟刚
主权项 一种标示灯具,其特征在于,包括球缺形的底座和连接在所述底座上的由透明材料制成的壳体,所述壳体为中空结构,所述壳体的顶部设置有光源组件,所述标示灯具还包括设置在底座上的电源,以及设置在所述壳体或底座上的开关,所述开关连接在电源和光源组件之间,所述标示灯具的重心位于靠近所述底座的最低点的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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