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灯饰(鹿子2)
摘要 1.本外观设计产品的名称为:灯饰(鹿子2)。2.外观设计产品的用途在于适用室内、外的各种情景装饰。3.本外观设计的设计要点在右视图。4.本外观设计产品的立体图最能体现本外观设计的设计要点。5.本外观设计产品的左视图与右视图对称,省略左视图;俯视图和仰视图不常见,故省略俯视图和仰视图。
申请公布号 CN301381799S 申请公布日期 2010.11.10
申请号 CN201030124661.8 申请日期 2010.03.20
申请人 鹤山丽得电子实业有限公司 发明人 樊邦扬
分类号 26-05 主分类号 26-05
代理机构 代理人
主权项
地址 529728 广东省鹤山市共和镇祥和路3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