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一种具有使用时间提示功能的视频设备 |
摘要 |
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具有使用时间提示功能的视频设备,包括显示屏菜单式调节模块、显示屏,所述的显示屏菜单式调节模块和显示屏相连,该视频设备还包括计时警示模块,所述的计时警示模块与显示屏菜单式调节模块相连。所述的计时警示模块记录显示屏持续使用的时间,显示屏休眠后再开启时,计时警示模块刷新后重新计时。与现有视频设备相比,本实用新型由于加装了计时警示模块使得显示屏菜单式调节模块具有了交互式使用时间用户提示界面功能,可以在预先设定的时间点在显示屏上给用户以提示,使用户可以及时的停止使用,充分放松而保持健康。而在显示器从关闭或休眠状态恢复使用时,计时警示模块将进行新一轮的计时。 |
申请公布号 |
CN201629130U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0.11.10 |
申请号 |
CN200920181727.9 |
申请日期 |
2009.12.17 |
申请人 |
福建捷联电子有限公司 |
发明人 |
林海亮;余何保;聂广文 |
分类号 |
G09G5/00(2006.01)I;G09G5/18(2006.01)I;G04G9/00(2006.01)I |
主分类号 |
G09G5/00(2006.01)I |
代理机构 |
福州君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35211 |
代理人 |
戴雨君 |
主权项 |
一种具有使用时间提示功能的视频设备,包括显示屏菜单式调节模块、显示屏,所述的显示屏菜单式调节模块和显示屏相连,其特征在于:还包括计时警示模块,所述的计时警示模块与显示屏菜单式调节模块和显示屏相连,该计时警示模块记录显示屏持续使用的时间,显示屏休眠后再开启时,计时警示模块刷新后重新计时。 |
地址 |
350301 福建省福清市融侨经济技术开发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