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摄影装置及摄影方法
摘要
申请公布号 申请公布日期 2011.04.01
申请号 TW095134138 申请日期 2006.09.15
申请人 樫尾计算机股份有限公司 发明人 村木淳
分类号 H04N5/225 主分类号 H04N5/225
代理机构 代理人 何金涂 台北市大安区敦化南路2段77号8楼
主权项 一种摄影装置,其特征为具备有:分光手段,其系为了使被照物之光的光束彼此不同而予以分光;第1摄影元件,其系将依该分光手段而被分光之被照物之光之其中一者变换成影像资料;第2摄影元件,其系将依该分光手段而被分光之被照物之光之另一者变换成影像资料;动态影像摄影控制手段,其系对在该第1摄影元件及该第2摄影元件之被变换的影像资料之中之光量较少者的由被照物之光变换而来之影像资料进行像素加算,并予以逐次输出;第1静止影像摄影指示手段,其系指示静止影像之摄影;第1静止影像摄影控制手段,其系若在依该动态影像摄影控制手段之输出中,有依该摄影指示手段之摄影指示时,使用该第1摄影元件及该第2摄影元件来进行被照物之静止影像摄影;第1记录控制手段,其系将依该第1静止影像摄影控制手段之利用该第1摄影元件所得的静止影像资料和利用该第2摄影元件所得之静止影像资料合成而产生一张静止影像资料,并将该所产生的1张之静止影像资料记录于记录手段;及判断手段,其系根据临限值,判断被照物之光的光量是否达到既定值;该动态影像摄影控制手段,其系在依该判断手段判断被照物之光的光量未达到既定值之情况下,对将依该分光手段而被分光的光之中之光量较多者之光变换成影像资料的摄影元件进行像素加法驱动,以对被照物进行动态影像摄影。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摄影装置,其中:该动态影像摄影控制手段,其系在依该判断手段判断被照物之光的光量达到既定值之情况下,对将依该分光手段而被分光的光之中之光量较少者之光变换成影像资料的摄影元件进行像素加法驱动,以对被照物进行动态影像摄影。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摄影装置,其中该动态影像摄影控制手段,系在进行依该第1静止影像摄影控制手段之被照物的静止影像摄影的情况下,包含禁止进行动态影像摄影的禁止手段。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摄影装置,其中具备有显示控制手段,其系用以使依该动态影像摄影控制手段所得之动态影像资料显示于显示手段。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摄影装置,其中具备有第2记录控制手段,其系用以使依该动态影像摄影控制手段所得之动态影像资料记录于该记录手段。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摄影装置,其中具备有第2静止影像摄影控制手段,其系在进行依该动态影像摄影控制手段之动态影像摄影时,利用未使用于动态影像的摄影之其他的摄影元件来对被照物进行静止影像摄影,并使依该其他的摄影元件所得的静止影像资料记录于该记录手段。如申请专利范围第6项之摄影装置,其中:具备有第2记录控制手段,其系用以使依该动态影像摄影控制手段所得之动态影像资料记录于该记录手段;该第2静止影像摄影控制手段,系在依该第2记录控制手段而利用该动态影像摄影控制手段所得之动态影像资料被记录于该记录手段的情况下,利用未使用于动态影像的摄影之其他的摄影元件来对被照物进行静止影像摄影,并使依该其他的摄影元件所得的静止影像资料记录于该记录手段。如申请专利范围第6项之摄影装置,其中该第2静止影像摄影控制手段,系在依该静止影像摄影指示手段而已指示拍摄静止影像的情况,利用未使用于动态影像的摄影之其他的摄影元件来对被照物进行静止影像摄影,并使依该其他的摄影元件所得的静止影像资料记录于该记录手段。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摄影装置,其中:具备动态影像摄影指示手段,其系用以指示开始拍摄动态影;该动态影像摄影控制手段,系包含在依该动态影像摄影指示手段而已指示开始拍摄动态影像的情况下,开始拍摄动态影像。如申请专利范围第5项之摄影装置,其中具备动态影像记录指示手段,其系用以指示开始记录动态影像;该第2记录控制手段,系包含在依该动态影像记录指示手段而已指示开始记录动态影像之情况下,开始记录动态影像。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0项之摄影装置,其中:该动态影像记录指示手段包含用以指示结束动态影像之记录的指示手段;该第2记录控制手段,其包含在依该动态影像记录指示手段而已指示结束动态影像之记录的情况下,结束动态影像之记录。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摄影装置,其中:具备有静止影像摄影指示手段,其系用以指示拍摄静止影像;该静止影像摄影控制手段,系包含在依该静止影像摄影指示手段而已指示拍摄静止影像的情况下,使用该第1摄影元件及该第2摄影元件来对被照物进行静止影像摄影。一种摄影装置,其特征为具备有:分光手段,其系为了使被照物之光的光束彼此不同而予以分光;第1摄影元件,其系将依该分光手段而被分光的光之中之光量少者的被照物之光变换成影像资料;第2摄影元件,其系将依该分光手段而被分光的光之中之光量多者的被照物之光变换成影像资料;动态影像摄影控制手段,其系对在该第1摄影元件之被变换的影像资料进行像素加算,并予以逐次输出;第1静止影像摄影指示手段,其系指示静止影像之摄影;静止影像摄影记录控制手段,其系若在依该动态影像摄影控制手段之输出中,有依该摄影指示手段之摄影指示时,使用该第2摄影元件来进行被照物之静止影像摄影,并将所得的静止影像资料记录于记录手段;及判断手段,其系根据临限值,判断被照物之光的光量是否达到既定值;该动态影像摄影控制手段,其系在依该判断手段判断被照物之光的光量未达到既定值之情况下,对将依该分光手段而被分光之光之中之光量较多者之光变换成影像资料的摄影元件进行像素加法驱动,以对被照物进行动态影像摄影。一种摄影方法,其系具备为了使被照物之光的光束彼此不同而予以分光的分光手段、将依该分光手段而被分光之被照物之光之其中一者变换成影像资料的第1摄影元件、及将依该分光手段而被分光之被照物之光之另一者变换成影像资料的第2摄影元件之摄影装置的摄影方法,其特征为包含:动态影像摄影控制步骤,其系对在该第1摄影元件及该第2摄影元件之被变换的影像资料之中之光量较少者的由被照物之光变换而来之影像资料进行像素加算,并予以逐次输出;第1静止影像摄影指示步骤,其系指示静止影像之摄影;第1静止影像摄影控制步骤,其系若在依该动态影像摄影步骤之输出中,有依该摄影指示步骤之摄影指示时,使用该第1摄影元件及该第2摄影元件来进行被照物之静止影像摄影;第1记录控制步骤,其系将依该静止影像摄影步骤之利用该第1摄影元件所得的静止影像资料和利用该第2摄影元件所得之静止影像资料进行合成而产生一张静止影像资料,并将该所产生的1张之静止影像资料记录于记录媒体;及判断步骤,其系根据临限值,判断被照物之光的光量是否达到既定值;该动态影像摄影控制步骤,其系在依该判断步骤判断被照物之光的光量未达到既定值之情况下,对将依该分光手段而被分光之光之中之光量较多者之光变换成影像资料的摄影元件进行像素加法驱动,以对被照物进行动态影像摄影。一种摄影方法,其系具备为了使被照物之光的光束彼此不同而予以分光的分光手段、将依该分光手段而被分光的光之中之光量少者的被照物之光变换成影像资料的第1摄影元件、及将依该分光手段而被分光的光之中之光量多者的被照物之光变换成影像资料的第2摄影元件之摄影装置的摄影方法,其特征为包含:动态影像摄影控制步骤,其系对在该第1摄影元件之被变换的影像资料进行像素加算,并予以逐次输出;第1静止影像摄影指示步骤,其系指示静止影像之摄影;静止影像摄影记录控制步骤,其系若在依该动态影像摄影步骤之输出中,有依该摄影指示步骤之摄影指示时,使用该第2摄影元件来进行被照物之静止影像摄影,并将所得的静止影像资料记录于记录媒体;及判断步骤,其系根据临限值,判断被照物之光的光量是否达到既定值;该动态影像摄影控制步骤,其系在依该判断步骤判断被照物之光的光量未达到既定值之情况下,对将依该分光手段而被分光之光之中之光量较多者之光变换成影像资料的摄影元件进行像素加法驱动,以对被照物进行动态影像摄影。一种可以记录有程式之电脑来读取之记录媒体,该程式用以执行摄影装置,该摄影装置具备为了使被照物之光的光束彼此不同而予以分光的分光手段、将依该分光手段而被分光之被照物之光之其中一者变换成影像资料的第1摄影元件、及将依该分光手段而被分光之被照物之光之另一者变换成影像资料的第2摄影元件,该记录媒体之特征为该程式进行以下处理:动态影像摄影控制处理,其系对在该第1摄影元件及该第2摄影元件之被变换的影像资料之中之光量较少者的由被照物之光变换而来之影像资料进行像素加算,并予以逐次输出;第1静止影像摄影指示处理,其系指示静止影像之摄影;第1静止影像摄影控制处理,其系若在依该动态影像摄影处理之输出中,有依该摄影指示处理之摄影指示时,使用该第1摄影元件及该第2摄影元件来进行被照物之静止影像摄影;第1记录控制处理,其系将依该静止影像摄影处理之利用该第1摄影元件所得的静止影像资料和利用该第2摄影元件所得之静止影像资料进行合成而产生一张静止影像资料,并将该所产生的1张之静止影像资料记录于记录媒体;及判断处理,其系根据临限值,判断被照物之光的光量是否达到既定值;该动态影像摄影控制处理,其系在依该判断处理判断被照物之光的光量未达到既定值之情况下,对将依该分光手段而被分光之光之中之光量较多者之光变换成影像资料的摄影元件进行像素加法驱动,以对被照物进行动态影像摄影。一种可以记录有程式之电脑来读取之记录媒体,该程式用以执行摄影装置,该摄影装置具备为了使被照物之光的光束彼此不同而予以分光的分光手段、将依该分光手段而被分光的光之中之光量少者的被照物之光变换成影像资料的第1摄影元件、及将依该分光手段而被分光的光之中之光量多者的被照物之光变换成影像资料的第2摄影元件,该记录媒体之特征为该程式进行以下处理:动态影像摄影控制处理,其系对在该第1摄影元件之被变换的影像资料进行像素加算,并予以逐次输出;第1静止影像摄影指示处理,其系指示静止影像之摄影;静止影像摄影记录控制处理,其系若在依该动态影像摄影处理之输出中,有依该摄影指示处理之摄影指示时,使用该第2摄影元件来进行被照物之静止影像摄影,并将所得的静止影像资料记录于记录媒体;及判断处理,其系根据临限值,判断被照物之光的光量是否达到既定值;该动态影像摄影控制处理,其系在依该判断处理判断被照物之光的光量未达到既定值之情况下,对将依该分光手段而被分光之光之中之光量较多者之光变换成影像资料的摄影元件进行像素加法驱动,以对被照物进行动态影像摄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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