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手电筒(A50M)
摘要 1.本申请外观设计专利名称为手电筒(A50M)。2.本申请的手电筒(A50M)主要用于手持发光照明器具方面使用的。3.本外观中主视图最能表明本设计要点。4.本申请中主要设计要点是主视图、后视图、仰视图、俯视图、左视图、右视图以及立体图所形成独特外观造型。
申请公布号 CN302156267S 申请公布日期 2012.10.31
申请号 CN201230064369.0 申请日期 2012.03.16
申请人 翁维佳 发明人 翁维佳
分类号 26-02 主分类号 26-02
代理机构 代理人
主权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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