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具有显示与发光之监视装置
摘要 一种具有显示与发光之监视装置,系为一摄影装置,包括有:一罩体、一显示模组及复数个发光模组;其中,该罩体系为包覆一摄影单元,且在该罩体周围设有该显示模组及该等发光模组,而一电流由一电源模组提供之。透过该显示模组显示之文字讯息与该等发光模组之亮光或闪烁,予以提高该摄影装置之醒目效果,及作为故障维修之依据。
申请公布号 TWM440449 申请公布日期 2012.11.01
申请号 TW101206637 申请日期 2012.04.12
申请人 吉时达国际电信有限公司 发明人 徐明杰
分类号 G03B19/18 主分类号 G03B19/18
代理机构 代理人 赖国榕 台北市大安区信义路4段341号8楼
主权项 一种具有显示与发光之监视装置,包括:一罩体,系具有一容置空间;一显示模组,系设于该罩体之周围上;以及复数个发光模组,设于该罩体之周围上。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具有显示与发光之监视装置,其中该监视装置,系选自一球型摄影装置及一标准型摄影装置之其中之一者。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项所述之具有显示与发光之监视装置,其中该罩体,系一半球型透明体。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项所述之具有显示与发光之监视装置,其中该罩体,系一长方体。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具有显示与发光之监视装置,复包括一电源供应模组,分别提供一电流至该显示模组及该等发光模组。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具有显示与发光之监视装置,其中该罩体,系包覆一摄影单元。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具有显示与发光之监视装置,其中该显示模组,系为一液晶显示器(LCD)、一发光二极体(LED)显示器及一有机发光二极体(OLED)显示器之其中一者。
地址 台北市内湖区洲子街81号2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