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液晶显示器用之补偿膜
摘要 本发明揭示一种一般模态正常白扭转向列型液晶显示器之光学补偿膜,包括含有设置于基板上之正双折射材料之一第一及第二光学各向异性层;其中该第一光学各向异性层之光轴与第一平面间之平均倾斜角为10°到60°之间;该第二光学各向异性层之光轴与第二平面间之平均倾斜角为0°到30°之间。该第一光学各向异性层与该第二光学各向异性层之平均倾斜角不同,该第一及第二平面与该光学补偿膜平面垂直,与该第一及第二平面间之角度为90±10°;该第一光学各向异性层之延迟以(ne1-no1)d1表示,介于60 nm到220 nm之间,而该第二光学各向异性层之延迟以(ne2-no2)d2表示,介于85 nm到210 nm之间。ne1及no1分别为该第一光学各向异性层之正双折射材料之非寻常及寻常折射率;ne2及no2分别为该第二光学各向异性层之正双折射材料之非寻常及寻常折射率。d1及d2分别为该第一及第二光学各向异性层之厚度。
申请公布号 TWI379127 申请公布日期 2012.12.11
申请号 TW093110169 申请日期 2004.04.13
申请人 日东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发明人 石川智弘;米向东
分类号 G02F1/13363 主分类号 G02F1/13363
代理机构 代理人 陈长文 台北市松山区敦化北路201号7楼
主权项 一种用于一般模态正常白扭转向列型液晶显示器之光学补偿膜,包括含有设置于基板上之正双折射材料之一第一及一第二光学各向异性层,其中该第一光学各向异性层之光轴于一第一平面以一平均倾斜角为25°到60°之间的倾斜角倾斜,该第二光学各向异性层之光轴于一第二平面以一平均倾斜角为0°到30°之间的倾斜角倾斜,且于该第一光学各向异性层之该平均倾斜角及该第二光学各向异性层之该平均倾斜角之一差异超过10°,该第一及第二平面与该光学补偿膜平面垂直,与该第一及该第二平面间之角度为90±10°,且该第一光学各向异性层之延迟以(ne1-no1)d1表示,介于60 nm到220 nm之间,且该第二光学各向异性层之延迟以(ne2-no2)d2表示,介于85 nm到210 nm之间,其中ne1及no1分别为该第一光学各向异性层之正双折射材料之非寻常及寻常折射率,ne2及no2分别为该第二光学各向异性层之正双折射材料之非寻常及寻常折射率,d1及d2分别为该第一及第二光学各向异性层之厚度,其中该基板为一负C-板,而该基板之(nes-nos)ds定义之面外延迟介于-200 nm及-60 nm之间,其中nes及nos分别为该基板之非寻常及寻常折射率,而ds为该基板之厚度,或该基板为符合两条件(1)及(2)之双轴板:条件(1)nxs>nys>nzs条件(2)@sIMGTIF!d10030.TIF@eIMG!其中nxs为该基板平面上最大折射率,nys为该基板平面上最小折射率,而nzs为该基板厚度方向之折射率,以{nzs-(nxs+nys)/2}定义之面外延迟介于-200 nm及-60 nm之间。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光学补偿膜,其中该第一及该第二光学各向异性层设置于一基板上。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项之光学补偿膜,其中该第一光学各向异性层设置于该基板上,而该第二光学各向异性层设置于该第一光学各向异性层。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项之光学补偿膜,其中一对准层设置于该第一光学各向异性层两侧中至少一侧上。如申请专利范围第4项之光学补偿膜,其中该对准层包括一材料,该材料适合由一光对准方法进行定向。如申请专利范围第4项之光学补偿膜,其中该对准层包括一材料,该材料适合由一机械摩擦定向法进行定向。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光学补偿膜,其中该第一及该第二光学各向异性层至少之一包括聚合液晶。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光学补偿膜,其中该第一光学各向异性层之平均倾斜角介于15°到50°间,而该第二光学各向异性层之平均倾斜角介于0°到20°。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光学补偿膜,其中该第一光学各向异性层之延迟介于70 nm到190 nm间,而该第二光学各向异性层之平均倾斜角介于85 nm到170 nm。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光学补偿膜,其中该光学补偿膜由压合两片膜制成,各该膜包括设置于一基板上之一光学各向异性层。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0项之光学补偿膜,其中该压合制程在该两片膜之该光学各向异性层表面间进行。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0项之光学补偿膜,其中该压合制程在该两片膜之第一片之光学各向异性层表面,及该两片膜之第二片之基板表面间进行。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0项之光学补偿膜,其中该两片膜基板之面外延迟总和介于-200 nm到-60 nm之间。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光学补偿膜,其中该倾斜角在该第一及该第二光学各向异性层至少之一中变化。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光学补偿膜,其中该倾斜角在该第一及该第二光学各向异性层至少之一中固定不变。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光学补偿膜,其中该第一光学各向异性层之光轴方位角是固定不变±10°,而该第二光学各向异性层之光轴方位角是固定不变±10°。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光学补偿膜,其中ne1及ne2实质上相同,no1及no2亦实质上相同。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光学补偿膜,其中于该第一光学各向异性层之该平均倾斜角及该第二光学各向异性层之该平均倾斜角之一差异超过25°但不大于60°。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光学补偿膜,其中该第一平面包括最靠近该补偿膜之液晶晶元表面之液晶光轴。一种显示器,包括:a)一扭转向列型液晶晶元,b)至少一偏光元件,及c)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光学补偿膜。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0项之显示器,其中该光学补偿膜设置于扭转向列型液晶晶元之两侧。一种显示器,包括:a)一扭转向列型液晶晶元,b)至少一偏光元件,及c)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9项之光学补偿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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