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闹钟警示方法
摘要 本发明系提供一种闹钟警示方法,应用于电子装置中,用以唤醒使用者。电子装置包含摄影单元以及警示单元。闹钟警示方法包含下列步骤。首先,执行步骤(a):藉由摄影单元撷取关于使用者之第一影像。接着,执行步骤(b):经过第一预定时间后,藉由摄影单元撷取关于使用者之第二影像。然后,执行步骤(c):根据第一影像与第二影像判断使用者是否处于睡眠状态,若是,则执行步骤(d):驱动警示单元。
申请公布号 TWI392981 申请公布日期 2013.04.11
申请号 TW098108888 申请日期 2009.03.19
申请人 华宝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台北市内湖区阳光街385号 发明人 叶钠泰
分类号 G04C21/16;G04C23/14 主分类号 G04C21/16
代理机构 代理人 戴俊彦 新北市永和区福和路389号6楼之3;吴丰任 新北市永和区福和路389号6楼之3
主权项
地址 台北市内湖区阳光街3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