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防止忘记携带物件或携带物件不足而出门之电子警示装置
摘要 一种防止忘记携带物件或携带物件不足而出门之电子警示装置,其主要系包括一系统主机以及复数个分别对应不同物件之讯号收发器;其中,该系统主机中系内建有一控制器、一电磁波发射器以及一可同时接收不同频率电波之讯号接收器、一扬声器、一显示幕以及一输入介面,该电磁波发射器、讯号接收器、扬声器、显示幕以及输入介面系电性连接至控制器;而每一讯号收发器则分别内建有互相电性连接之感应器与发出不同频率之讯号发射器。藉此,当每一讯号收发器之感应器在收到来自电磁波发射器之讯号时,即令讯号发射器激发出一射频,当系统主机之讯号接收器未接收到所有讯号时,经比对后,则会以对应于未接收到电波讯号之讯号收发器,透过扬声器提出语音警示,并同时显示于显示幕。
申请公布号 TWM464754 申请公布日期 2013.11.01
申请号 TW102212761 申请日期 2013.07.05
申请人 蔡羽宣 彰化县花坛乡中正东街81巷18号;蔡依辰 彰化县花坛乡中正东街81巷18号;蔡鸿晓 彰化县花坛乡中正东街81巷18号 发明人 蔡羽宣;蔡依辰;蔡鸿晓
分类号 G06K9/62 主分类号 G06K9/62
代理机构 代理人
主权项
地址 彰化县花坛乡中正东街81巷1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