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空气净化器
摘要 1.本外观设计产品的名称:空气净化器。2.本外观设计产品的用途:用于净化空气,特别针对PM2.5的空气净化器。3.本外观设计产品的设计要点:产品的形状要素。4.最能表明本外观设计设计要点的图片或照片:立体图1。
申请公布号 CN303233842S 申请公布日期 2015.06.03
申请号 CN201430447622.X 申请日期 2014.11.14
申请人 爱丽思欧雅玛株式会社 发明人 真野一则
分类号 23-04(9) 主分类号 23-04(9)
代理机构 北京东方汇众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11296 代理人 张淑贤;毛军
主权项
地址 日本宫城县仙台市青叶区五桥2丁目12番1号2-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