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具有蓄电量提醒功能的手电筒 |
摘要 |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具有蓄电量提醒功能的手电筒,其特征在于:包括带有内部填充蓄电池的金属壳体,在所述金属壳体内部设有与所述蓄电池相接的控制芯片,所述控制芯片包括独立蓄电池模块、以及与所述独立蓄电池模块相接的电量检测模块、电量提醒模块、电池睡眠模块、APP软件模块和无线发射模块,所述APP软件模块分别与所述电量检测模块、电量提醒模块、电池睡眠模块、无线发射模块连接;在所述金属壳体的外壁上设有与控制芯片连接的警报器;本发明能够解决现有技术中不足,可以很好的进行蓄电量提醒,方便进行及时充电。 |
申请公布号 |
CN104948933A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5.09.30 |
申请号 |
CN201510371667.7 |
申请日期 |
2015.06.30 |
申请人 |
徐月苗 |
发明人 |
徐月苗 |
分类号 |
F21L4/02(2006.01)I;F21V23/00(2015.01)I;F21V19/00(2006.01)I;F21V15/02(2006.01)I;F21V21/096(2006.01)I;F21Y101/02(2006.01)N |
主分类号 |
F21L4/02(2006.01)I |
代理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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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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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权项 |
具有蓄电量提醒功能的手电筒,其特征在于:包括带有内部填充蓄电池的金属壳体,在所述金属壳体内部设有与所述蓄电池相接的控制芯片,所述控制芯片包括独立蓄电池模块、以及与所述独立蓄电池模块相接的电量检测模块、电量提醒模块、电池睡眠模块、APP软件模块和无线发射模块,所述APP软件模块分别与所述电量检测模块、电量提醒模块、电池睡眠模块、无线发射模块连接;在所述金属壳体的的外壁上设有与控制芯片连接的警报器。 |
地址 |
311899 浙江省绍兴市诸暨市次坞镇182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