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防护时间为45min的新型矿用隔绝式压缩氧气自救器
摘要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防护时间为45min的新型矿用隔绝式压缩氧气自救器,在现有该类型自救器基本结构不改变的前提下,仅在其内部的清净罐里增加了适量的氢氧化锂,并为清净罐配置了一套简称为“氧烛”的固体氧源,就使得这种自救器的生产制造技术达到国际先进水平。该防护时间为45min的新型矿用隔绝式压缩氧气自救器既能满足我国相关标准和规程的规定和要求,又能满足市场和煤矿职工的实际需求。
申请公布号 CN204677230U 申请公布日期 2015.09.30
申请号 CN201520204227.8 申请日期 2015.04.07
申请人 陈晓曦;马婷;蔡慧 发明人 陈晓曦;马婷;蔡慧
分类号 E21F11/00(2006.01)I 主分类号 E21F11/00(2006.01)I
代理机构 代理人
主权项 一种防护时间为45min的新型矿用隔绝式压缩氧气自救器,其技术特征是:在现有防护时间为45min的矿用隔绝式压缩氧气自救器基本结构不改变的前提下,在清净罐(5)里装填适量的氢氧化锂(7),并在清净罐(5)的盖子上紧固氧烛(8),氧烛(8)的下边部分沉埋于清净罐(5)的内部的氢氧化钙药剂(6)中,氧烛(8)的上边部分即有启动装置的部分裸露于清净罐(5)的盖子上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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