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照明器具及照明控制系统
摘要 本发明提供一种照明器具及照明控制系统。本发明的照明器具包括第1发送部、禁止部、第2发送部及发送后处理部。禁止部若从控制部接收到转移至检测连接在通信线上的照明器具的连接顺序的模式的指示,则禁止对连接顺序在后的照明器具进行通信。第2发送部当转移至进行检测的模式之后、从外部的控制部接收到发送ID信息的指示时,将自身的ID信息发送至控制部。当第2发送部将自身的ID信息发送至控制部之后,发送后处理部即使再次接收到发送ID信息的指示,也禁止将自身的ID信息发送至控制部,并且容许对被禁止部所禁止的连接顺序在后的照明器具进行通信。根据本发明,可期待能自动检测通信线上以何种次序连接着何种照明器具的效果。
申请公布号 CN104955213A 申请公布日期 2015.09.30
申请号 CN201410643099.7 申请日期 2014.11.07
申请人 东芝照明技术株式会社 发明人 小野智嗣
分类号 H05B37/02(2006.01)I 主分类号 H05B37/02(2006.01)I
代理机构 北京同立钧成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205 代理人 马雯雯;臧建明
主权项 一种照明器具,其特征在于包括:第1发送部,若在容许对自身连接的通信线上的连接顺序在后的照明器具进行通信时、接收到来自外部的控制部的指示,则将所接收的指示发送至所述连接顺序在自身之后的照明器具;禁止部,若从所述控制部接收到转移至检测连接在所述通信线上的照明器具的连接顺序的模式的指示,则禁止对所述连接顺序在后的照明器具进行通信;第2发送部,当转移至进行所述检测的模式之后、从所述控制部接收到发送标识信息的指示时,将自身的标识信息发送至所述控制部;及发送后处理部,当所述第2发送部将所述自身的标识信息发送至所述控制部之后,即使再次接收到发送所述标识信息的指示,也禁止将所述自身的标识信息发送至所述控制部,并且容许对被所述禁止部所禁止的所述连接顺序在后的照明器具进行通信。
地址 日本神奈川县横须贺市船越町1丁目201番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