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方法 | ||
摘要 | 本发明涉及通过下述步骤来评价头发状态的方法:将头发纤维的第一端与支承器可释放地啮合,其使得所述头发纤维的相反的第二端自由垂下;并且对所述头发纤维的第二端施加足够的力,使得在所述第一端处的头发纤维从所述支承器抽离。 | ||
申请公布号 | CN104956203A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5.09.30 |
申请号 | CN201380072058.0 | 申请日期 | 2013.12.20 |
申请人 | 荷兰联合利华有限公司 | 发明人 | S·A·福塞特;G·B·格里菲斯;S·P·C·摩格哈达姆(婚前姓帕帕帕维劳);C·L·理查德斯 |
分类号 | G01N3/08(2006.01)I;G01N19/02(2006.01)I | 主分类号 | G01N3/08(2006.01)I |
代理机构 |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11256 | 代理人 | 吴亦华;吕小羽 |
主权项 | 评价头发状态的方法,所述方法通过下述步骤进行:将头发纤维的第一端与支承器可释放地啮合,其使得所述头发纤维的相反的第二端自由垂下;并且对所述头发纤维的所述第二端施加足够的力,使得在所述第一端处的头发纤维从所述支承器抽离。 | ||
地址 | 荷兰鹿特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