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基于数字电视条件接收的单向终端弹幕方法
摘要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基于数字电视条件接收的单向终端弹幕方法,通过手机短信,支持数字电视授权用户利用普通单向终端设备,借助CA系统的用户广播功能,终端CA系统接收到对应的EMM数据,通过CA系统解析出弹幕内容和对应的逻辑节目号。数字电视终端系统判定如果用户当前收看的节目与弹幕节目相同,则将弹幕内容滚动显示在OSD最上层;反之,则不处理弹幕数据。使得用户可以参与、收看到直播的数字电视的评论内容。用户可以在最普通的单向数字电视终端基础上,使用手机短信方式,直接参与实时直播节目进行评论,大大提高了节目的娱乐性和用户的参与感。
申请公布号 CN104936033A 申请公布日期 2015.09.23
申请号 CN201510316038.4 申请日期 2015.06.11
申请人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发明人 郭凯;张雷鸣;龚文清
分类号 H04N21/475(2011.01)I;H04N21/254(2011.01)I;H04N21/4623(2011.01)I;H04N21/266(2011.01)I 主分类号 H04N21/475(2011.01)I
代理机构 四川省成都市天策商标专利事务所 51213 代理人 曾娟
主权项 一种基于数字电视条件接收的单向终端弹幕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方法包括以下步骤:步骤a、在用户注册时,广电前段将用户通讯号和使用的智能卡号绑定,并存储到广电前段SMG的用户注册数据库中;步骤b、用户通过短信息将弹幕内容和广电前段分配的当前节目的LCN发送给广电前段SMG;步骤c、SMG接收到用户短信息后,进行用户身份和短信息内容的解析和审查,并将审查符合要求的弹幕内容和对应的LCN打成IP数据包发送给EMMG;步骤d、EMMG将接收到的IP数据包进行处理,提取弹幕信息打成EMM数据包,通过EMM的用户广播地址发送给每个网络终端用户;步骤e、终端CA系统接收到对应的EMM数据包,通过CA系统解析出弹幕内容和对应的LCN,数字电视终端系统判定如果用户当前收看的节目与弹幕节目相同,则将弹幕内容滚动显示在OSD最上层;反之,则不处理弹幕数据。
地址 621000 四川省绵阳市高新区绵兴东路3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