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抗-VEGF抗体与化学治疗联合用于治疗乳腺癌的应用 |
摘要 |
本发明通常涉及使用抗-VEGF抗体进行的疾病和病理病症治疗。更具体地,本发明涉及使用-VEGF抗体,优选与一种或多种另外的抗肿瘤治疗剂联合治疗易患乳腺癌或诊断患有乳腺癌的人类受试者。 |
申请公布号 |
CN102223897B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5.09.23 |
申请号 |
CN200980146589.3 |
申请日期 |
2009.11.20 |
申请人 |
霍夫曼-拉罗奇有限公司 |
发明人 |
格温德琳·法伊夫;潘仕春;周贤 |
分类号 |
A61K39/395(2006.01)I;A61K31/00(2006.01)I;A61P35/04(2006.01)I |
主分类号 |
A61K39/395(2006.01)I |
代理机构 |
中科专利商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11021 |
代理人 |
吴小明 |
主权项 |
有效量的至少一种化学治疗剂和抗‑VEGF抗体在制备治疗诊断患有局部复发的乳腺癌或转移性乳腺癌的受试者的试剂盒中的应用,其中所述受试者没有接受用于局部复发的乳腺癌或转移性乳腺癌的任何化学治疗,和/或自最后一次给药小于或等于12个月复发时没有接受预先的辅助化学治疗,并且其中当与仅用化学治疗进行治疗的另一名受试者相比较时,所述受试者的无进展的存活被延长至少约1个月或更多,其中所述治疗方案中的化学治疗剂选自FEC:5‑氟尿嘧啶、表柔比星和环磷酰胺,或FAC:5‑氟尿嘧啶、多柔比星和环磷酰胺,或AC:多柔比星和环磷酰胺,或EC:表柔比星和环磷酰胺。 |
地址 |
瑞士巴塞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