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一种用于核电厂液态流出物排放的气态途径排放系统
摘要 本发明涉及一种用于核电厂液态流出物排放的气态途径排放系统,包括厂房烟囱排放系统及空气冷却塔排放系统,所述的厂房烟囱排放系统包括厂房烟囱排放管线,所述厂房烟囱排放管线两端分别连接监测排放槽和厂房烟囱,中间连接有排放蒸发器,所述的空气冷却塔排放系统包括空气冷却塔排放管线,所述的空气冷却塔排放管线两端分别连接有监测排放槽和空气冷却塔;本发明通过蒸发的方式,将核电厂运行产生的不复用的液态流出物通过气态途径向环境排放,实现无液态流出物受纳水体及受纳水体稀释能力不足地区核电厂液态流出物的排放。
申请公布号 CN104934085A 申请公布日期 2015.09.23
申请号 CN201510157991.9 申请日期 2015.04.03
申请人 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发明人 张志银;邢磊;叶欣楠;杨永春;王梅;吕航;严沧生;王长东
分类号 G21D1/02(2006.01)I;G21C17/017(2006.01)I 主分类号 G21D1/02(2006.01)I
代理机构 北京天悦专利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11311 代理人 田明;任晓航
主权项 一种用于核电厂液态流出物排放的气态途径排放系统,包括厂房烟囱排放系统及空气冷却塔排放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厂房烟囱排放系统包括厂房烟囱排放管线,所述厂房烟囱排放管线两端分别连接监测排放槽(1)和厂房烟囱(3),中间连接有排放蒸发器(2),所述的空气冷却塔排放系统包括空气冷却塔排放管线,所述的空气冷却塔排放管线两端分别连接有监测排放槽(1)和空气冷却塔(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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