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4,8-二甲基-3,7-壬二烯-2-醇作为芳香剂的用途 |
摘要 |
本发明涉及4,8-二甲基-3,7-壬二烯-2-醇,其中(E)-4,8-二甲基-3,7-壬二烯-2-醇与(E)-和(Z)-4,8-二甲基-3,7-壬二烯-2-醇的总和的重量比为至少80%,或其中(Z)-4,8-二甲基-3,7-壬二烯-2-醇与(E)-和(Z)-4,8-二甲基-3,7-壬二烯-2-醇的总和的重量比为至少80%。所述4,8-二甲基-3,7-壬二烯-2-醇用作芳香剂。该芳香剂具有独特的玫瑰型花香特征。它们还具有柑橘香、薄荷香和青香的伴随香调,以及令人想起大黄的伴随香调。 |
申请公布号 |
CN104937087A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5.09.23 |
申请号 |
CN201480005927.2 |
申请日期 |
2014.01.24 |
申请人 |
巴斯夫欧洲公司 |
发明人 |
S·鲁德纳尔;R·派尔泽;W·克劳斯;F·波克里斯 |
分类号 |
C11B9/00(2006.01)I;A61Q13/00(2006.01)I;C07C29/14(2006.01)I;C11D3/50(2006.01)I |
主分类号 |
C11B9/00(2006.01)I |
代理机构 |
北京市中咨律师事务所 11247 |
代理人 |
张双双;刘金辉 |
主权项 |
4,8‑二甲基‑3,7‑壬二烯‑2‑醇作为芳香剂的用途,其中(E)‑4,8‑二甲基‑3,7‑壬二烯‑2‑醇与(E)‑和(Z)‑4,8‑二甲基‑3,7‑壬二烯‑2‑醇的总和的重量比为至少80%。 |
地址 |
德国路德维希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