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空气净化器(KJF-JY250B)
摘要 1.本外观设计产品的名称:空气净化器(KJF-JY250B)。2.本外观设计产品的用途:本产品涉及通风和空调设备,具体涉及一种具有空气净化、加湿等功能的电器。3.本外观设计产品的设计要点:产品的形状。4.最能表明设计要点的图片或照片:立体图。5.由于本产品的右视图与左视图对称,故省略右视图。
申请公布号 CN303379053S 申请公布日期 2015.09.16
申请号 CN201530058440.8 申请日期 2015.03.12
申请人 江苏恒智纳米科技有限公司 发明人 程黎放;童惠君;程幼章
分类号 23-04(10) 主分类号 23-04(10)
代理机构 苏州创元专利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 32103 代理人 马明渡
主权项
地址 215123 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星湖街218号生物纳米园A7楼404、405、406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