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按摩机构及具备按摩机构之按摩装置
摘要
申请公布号 TWI499409 申请公布日期 2015.09.11
申请号 TW100134845 申请日期 2011.09.27
申请人 安得士股份有限公司 发明人 原岛彻;横田慎太郎
分类号 A61H15/00;A61H7/00 主分类号 A61H15/00
代理机构 代理人 黄耀霆 高雄市苓雅区中正一路284号12楼
主权项 一种具备提供使用者身体推压刺激之按摩球之按摩机构,系包含:电动机;旋转台,由该电动机在第一轴圆周旋转驱动;第二轴,设在由该旋转台之该第一轴偏心之位置,与该第一轴平行且可任意旋转的形成支撑;及按摩球支撑台,可任意旋转的支撑在该第二轴,且顶面至少包含一个按摩球;随着该第二轴之旋转,相对该第二轴,其具有使该按摩球研磨运动之运动附加装置;其中,该按摩球支撑台系具有供该按摩球装着之平坦的装着面,该装着面系与该第二轴在轴向上垂直之平面朝交叉方向形成倾斜,该运动附加装置系由轴承部件及限制装置所构成,该轴承部件系相对与该第二轴垂直之面,倾斜支撑该装着面,该限制装置系防止该按摩球支撑台在第二轴之圆周旋转,该限制装置系包含固设在该旋转台侧之第一轴承部,及固设在该按摩球支撑台侧之第二轴承部,以及连接该第一轴承部及该第二轴承部之间之连杆部件;该连杆部件及该第一轴承部与第二轴承部,于防止脱落之状态下,其系由球面轴承连接。
地址 日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