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吡啶生产过程中废水、废气、废渣的处理方法
摘要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吡啶生产过程中废水、废气、废渣的处理方法,该处理方法如下:废渣通过废渣燃烧嘴接口进入炉体内顶端;废气通过废气燃烧嘴接口进入炉体内顶部;驰放气通过炉体中上部的燃烧机接口进入炉体内中上部;废水经炉体上部的废液雾化器呈细雾状自动送入热氧化炉内;废气作为助燃气经助燃气燃烧器点燃后燃烧,炉体内温度为900~1000°C,烟气滞留时间2秒以上;水、废气、废渣分层送入炉体,保持燃烧区温度呈纺锤型分布;在炉体下部烟气出口处向炉体内喷入氨水,选择性非催化还原NO<sub>X</sub>,烟气滞留时间为0.25秒。本发明和现有技术相比,既能保证废水热解所需的炉温,也能降低设备设施建造和运行费用;既节省了燃料费用,又减少了温室气体排放。
申请公布号 CN104896487A 申请公布日期 2015.09.09
申请号 CN201510301373.7 申请日期 2015.06.04
申请人 山东晋煤明水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发明人 郭彦超;颜明;韩刚;刘洋;刘吉军
分类号 F23G7/06(2006.01)I;F23G7/02(2006.01)I;F23G7/04(2006.01)I 主分类号 F23G7/06(2006.01)I
代理机构 济南信达专利事务所有限公司 37100 代理人 刘继枝
主权项 吡啶生产过程中废水、废气、废渣的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该处理方法如下:吡啶精馏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渣通过热氧化炉顶端的废渣燃烧嘴接口进入炉体内顶端;甲醛‑吡啶联合生产装置产生的废气通过炉体顶部的废气燃烧嘴接口进入炉体内顶部;合成氨系统产生的驰放气通过炉体中上部的燃烧机接口进入炉体内中上部;吡啶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经炉体上部的废液雾化器呈细雾状自动送入热氧化炉内;上述废气作为助燃气,经助燃气燃烧器点燃后燃烧,炉体内温度控制在900~1000°C,烟气滞留时间2秒以上;上述废水、废气、废渣分层送入炉体内,保持燃烧区温度呈纺锤型分布;在炉体下部烟气出口处向炉体内喷入氨水,选择性非催化还原NO<sub>X</sub>,生成N<sub>2</sub>和H<sub>2</sub>O,烟气滞留时间为0.25秒。
地址 250200 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市明水镇荷花路15号山东晋煤明水化工集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