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一种可更换电池便携式执法设备 |
摘要 |
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可更换电池便携式执法设备,包括主体单元及电池单元,主体单元与电池单元电连接,主体单元或电池单元上装配有固定电池装置,固定电池装置用于将电池单元固定在主体单元上,电池壳体与主体单元上的执法设备主体壳体配合形成便携式执法设备外部壳体,电池单元的电池壳体内设置有电池,执法设备主体壳体上设置有镜头及显示屏,镜头与显示屏位于执法设备主体壳体相对的两侧面,执法设备主体壳体内设置有主板,法设备主体壳体上还设有与电池触点相配合的执法设备主体触点。本实用新型便携式执法设备结构简单,更换电池方便,解决了防摔、防水、电池更换、电池容量不能兼顾,等诸多难题。 |
申请公布号 |
CN204633901U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5.09.09 |
申请号 |
CN201520392974.9 |
申请日期 |
2015.06.09 |
申请人 |
济南致业电子有限公司 |
发明人 |
曹永军;王军明;刘亚州 |
分类号 |
H04N5/225(2006.01)I;H01M2/10(2006.01)I |
主分类号 |
H04N5/225(2006.01)I |
代理机构 |
济南圣达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37221 |
代理人 |
张勇 |
主权项 |
一种可更换电池便携式执法设备,其特征是,包括主体单元及电池单元,主体单元与电池单元电连接,主体单元或电池单元上装配有固定电池装置,固定电池装置用于将电池固定在主体单元上,所述主体单元还包括执法设备主体壳体,所述电池单元还包括电池壳体,电池壳体与主体单元上的执法设备主体壳体配合形成便携式执法设备外部壳体;执法设备主体壳体上设置有镜头及显示屏,镜头与显示屏位于执法设备主体壳体相对的两侧面,执法设备主体壳体内设置有主板,法设备主体壳体上还设有与电池触点相配合的执法设备主体触点。 |
地址 |
250101 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开拓路致业科技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