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可长期保存的无灰米酒 |
摘要 |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可长期保存的无灰米酒。所述米酒采用包括如下的步骤制成:(1)洗米、浸米;(2)蒸米:将浸泡好的米逐层放入蒸具内进行蒸制,当蒸汽透过上一层米并由上一层米表面蒸出后再放入下一层米,直至放完最后一层米后加盖蒸熟;(3)凉米;(4)自然发酵:按重量比1:1.5~2.5:0.06~0.1的比例加入米、水和米曲,常温下自然发酵3天;(5)一次发酵:每日至少搅拌一次,常温进行一次发酵;(6)二次发酵:将一次发酵后形成的清液滤出,在0~4℃条件下进行二次发酵,制得成品。工艺控制可靠,流程简单,米酒质量稳定,无需添加任何添加剂,能够长期保存,解决了现有米酒易酸、易坏、不能长期保存的问题。 |
申请公布号 |
CN104893909A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5.09.09 |
申请号 |
CN201510385673.8 |
申请日期 |
2015.06.30 |
申请人 |
胡连义 |
发明人 |
胡连义 |
分类号 |
C12G3/02(2006.01)I |
主分类号 |
C12G3/02(2006.01)I |
代理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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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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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权项 |
可长期保存的无灰米酒,其特征在于,采用包括如下的步骤制成:(1)洗米、浸米:将米清洗干净,之后在常温下浸泡至米粒泡透;(2)蒸米:水沸腾后放米进行蒸米,在开盖状态下,将浸泡后的米逐层放入蒸具内进行蒸制,当蒸汽透过上一层米并由上一层米表面蒸出后再放入下一层米,直至放完最后一层米后加盖蒸熟;(3)凉米:将蒸熟后的米冷却;(4)自然发酵:以清洗前干米计,按重量比1:1.5~2.5:0.06~0.1的比例加入冷却后的米、水和米曲,常温下自然发酵2~4天;(5)一次发酵:自然发酵后,常温下每日至少搅拌一次,进行一次发酵;(6)二次发酵:将一次发酵后形成的清液滤出,在0~4℃条件下进行二次发酵,制得成品。 |
地址 |
261041 山东省潍坊市奎文区大虞办事处田家庄村平房10排2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