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一种用于可变限速控制系统的交通违法行为证据采集装置
摘要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用于可变限速控制系统的交通违法行为证据采集装置,与现有技术相比解决了尚无针对可变限速系统的违法证据采集装置的缺陷。本实用新型包括前方限速告知装置、后方证据采集装置和监控中心,可变限速提示牌的显示屏位于车辆移动拍照相机的拍摄范围内,车辆移动拍照相机和车牌识别器A分别与前端控制芯片的数据输入端相连,可变限速提示牌的控制端与前端控制芯片的输出端相连,前端控制芯片上接有网络传输芯片A。本实用新型通过气象监测数据提示监控中心触发,适时调整限速值、发布限速提示信息,测速雷达及时抓拍超速车辆图像,通过车牌识别装置对比后将上述信息传回监控中心,作为交通违法证据使用。
申请公布号 CN204614213U 申请公布日期 2015.09.02
申请号 CN201520310070.7 申请日期 2015.05.14
申请人 张颖 发明人 张颖
分类号 G08G1/054(2006.01)I 主分类号 G08G1/054(2006.01)I
代理机构 合肥天明专利事务所 34115 代理人 张祥骞;奚华保
主权项 一种用于可变限速控制系统的交通违法行为证据采集装置,包括前方限速告知装置(1)、后方证据采集装置(2)和监控中心(3),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前方限速告知装置(1)包括固定安装在道路上的可变限速提示牌(11)、车辆移动拍照相机(12)和车牌识别器A(13),可变限速提示牌(11)的显示屏位于车辆移动拍照相机(12)的拍摄范围内,车辆移动拍照相机(12)和车牌识别器A(13)分别与前端控制芯片(15)的数据输入端相连,可变限速提示牌(11)的控制端与前端控制芯片(15)的输出端相连,前端控制芯片(15)上接有网络传输芯片A(14);所述的后方证据采集装置(2)包括固定安装在道路上的可变限速示意牌(21)、车辆超速拍照相机(22)、测速雷达(23)、车牌识别器B(24)和气象能见度监测仪(25),可变限速示意牌(21)的显示屏位于车辆超速拍照相机(22)的拍摄范围内,测速雷达(23)与测速拍照芯片(26)的数据输入端相连,测速拍照芯片(26)与车辆超速拍照相机(22)的控制端和数据输出端相连,车牌识别器B(24)和气象能见度监测仪(25)分别与后端控制芯片(28)的数据输入端相连,可变限速示意牌(21)的控制端与后端控制芯片(28)相连,测速拍照芯片(26)与后端控制芯片(28)的数据输入端、输出端相连,后端控制芯片(28)上接有网络传输芯片B(27);所述的监控中心(3)包括监控服务器(32),网络传输芯片A(14)和网络传输芯片B(27)分别与监控服务器(32)进行无线数据通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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