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一种判断高炉炉况恢复过程中能否加风的方法
摘要 本发明涉及高炉冶炼领域,具体是一种判断高炉炉况恢复过程中能否加风的方法。一种判断高炉炉况恢复过程中能否加风的方法,依据炉料下料速度持续保持在0.9-1.5mm/s;上次加风前的炉内压力与现在炉内压力之差≤15KPa;炉顶煤气导出管上安装的四个热电偶相互之间的最大温度差值≤40℃三个条件进行判断是否加风。通过本发明可以准确地判断高炉炉况恢复过程中能否加风,从而极大地加快炉况恢复进程。
申请公布号 CN104878142A 申请公布日期 2015.09.02
申请号 CN201510336119.0 申请日期 2015.06.17
申请人 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 发明人 唐顺兵;李夯为;梁建华;杨志荣
分类号 C21B5/00(2006.01)I 主分类号 C21B5/00(2006.01)I
代理机构 太原市科瑞达专利代理有限公司 14101 代理人 李富元
主权项 一种判断高炉炉况恢复过程中能否加风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高炉炉况恢复正常前,每隔10~20min,查看以下三个条件是否满足,如果满足则增加风量一次,如果以下三个条件不能都满足则不加风,加风量的多少依据实时风量进行,风量小于3000 m<sup>3</sup>/min时,每次增加风量500 m<sup>3</sup>/min,风量大于等于3000 m<sup>3</sup>/min小于5000 m<sup>3</sup>/min时,每次增加风量300 m<sup>3</sup>/min,风量大于等于5000 m<sup>3</sup>/min小于6000 m<sup>3</sup>/min时,每次增加风量200 m<sup>3</sup>/min,风量大于等于6000 m<sup>3</sup>/min时,每次增加风量100 m<sup>3</sup>/min条件一、炉料下料速度持续保持在0.9‑1.5mm/s;条件二、上次加风前的炉内压力与现在炉内压力之差≤15KPa;条件三、炉顶煤气导出管上安装的四个热电偶相互之间的最大温度差值≤40℃。
地址 030003 山西省太原市尖草坪区尖草坪街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