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监视装置和监视方法 |
摘要 |
监视系统中的监视部(10)对所执行的程序是否是监视对象程序进行判定。然后,在判定为所执行的程序是监视对象程序的情况下,监视系统中的监视部(10)在包含于被该监视对象程序所调用的函数中的命令串之前按顺序赋予满足规定的条件的命令串、以及作为在满足了规定的条件的情况下使规定的控制处理开始的命令的条件分支命令。 |
申请公布号 |
CN104871173A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5.08.26 |
申请号 |
CN201380066213.8 |
申请日期 |
2013.12.20 |
申请人 |
日本电信电话株式会社 |
发明人 |
秋山满昭;针生刚男 |
分类号 |
G06F21/54(2006.01)I;G06F21/14(2006.01)I;G06F21/55(2006.01)I;G06F21/56(2006.01)I |
主分类号 |
G06F21/54(2006.01)I |
代理机构 |
北京三友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127 |
代理人 |
李辉;于靖帅 |
主权项 |
一种监视装置,其特征在于,该监视装置具有:判定部,其对所执行的程序是否是监视对象程序进行判定;以及命令赋予部,其在所述判定部判定为所执行的程序是监视对象程序的情况下,在包含于该监视对象程序所调用的函数中的命令串之前按顺序赋予满足规定的条件的第1命令串、以及作为在满足了所述规定的条件的情况下使规定的控制处理开始的命令的条件分支命令。 |
地址 |
日本东京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