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带有光伏电板的执法摄录仪器 |
摘要 |
带有光伏电板的执法摄录仪器由摄录仪1、微型光伏电板2构成,摄录仪1正面外圈设有光伏电板卡槽1.2,微型光伏电板2成环形状安装于光伏电板卡槽1.2内,与执法仪电池2.1相连接,采用上述种结构在使用执法仪执勤过程中光伏电板吸收太阳能进行充电,解决了执法仪待机时间短,频繁充电的问题,使用方便,便于警务人员的执法使用。 |
申请公布号 |
CN104869339A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5.08.26 |
申请号 |
CN201510253643.1 |
申请日期 |
2015.05.19 |
申请人 |
李宝 |
发明人 |
李宝 |
分类号 |
H04N5/76(2006.01)I;H04N5/225(2006.01)I |
主分类号 |
H04N5/76(2006.01)I |
代理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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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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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权项 |
带有光伏电板的执法摄录仪器由摄录仪(1)、微型光伏电板(2)构成, 其特征是:摄录仪(1)正面外圈设有光伏电板卡槽(1.2),微型光伏电板(2)成环形状安装于光伏电板卡槽(1.2)内,与执法仪电池(2.1)相连接。 |
地址 |
241200 安徽省芜湖市繁昌县童坝村高速交警二大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