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一种视频通话中的图像处理方法及电子设备 |
摘要 |
发明实施例提供了一种视频通话中的图像处理方法及电子设备,该方法包括:当与目的终端进行视频通话时,接收目的终端发送的经过图像风格化处理的用户头像,调取预存的背景图像,并根据用户头像以及背景图像,生成包含用户头头像以及背景图像的待显示图像,最后显示生成的待显示图像。也就是说在视频通话过程中,终端接收到的是图像风格化处理后的用户头像,这样用户就可以在终端设备中调取出预存的任一一种背景图像与用户头像进行组合,从而使得最后的显示的效果更加的多样,进而避免了视频通话过程中的单一显示形式的问题,提升了视频通话过程中的趣味性。 |
申请公布号 |
CN104869346A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5.08.26 |
申请号 |
CN201410066656.3 |
申请日期 |
2014.02.26 |
申请人 |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 |
发明人 |
杨黎波 |
分类号 |
H04N7/14(2006.01)I;H04N5/265(2006.01)I;G06T5/50(2006.01)I;G06T3/40(2006.01)I |
主分类号 |
H04N7/14(2006.01)I |
代理机构 |
北京同达信恒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291 |
代理人 |
郭润湘 |
主权项 |
一种视频通话中的图像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当与目的终端进行视频通话时,接收目的终端发送的经过图像风格化处理的用户头像;调取预存的背景图像,根据所述用户头像以及所述背景图像,生成包含所述用户头像以及所述背景图像的待显示图像;显示生成的所述待显示图像。 |
地址 |
100032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9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