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一种带有广告展示功能的乒乓球台 |
摘要 |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带有广告展示功能的乒乓球台。本发明带有广告展示功能的乒乓球台,乒乓球台台面的支撑部件,是采用一组透明中空的柱体作为乒乓球台的支撑部件,在透明中空的柱体内安置广告牌,并将广告面倾斜一定的角度,使广告面的内容更易进入观众的眼帘,已达到广告展示的目的。 |
申请公布号 |
CN102578810B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5.08.26 |
申请号 |
CN201110022997.7 |
申请日期 |
2011.01.14 |
申请人 |
戴见霖 |
发明人 |
戴见霖 |
分类号 |
A47B25/00(2006.01)I;A47B13/02(2006.01)I;A63B67/04(2006.01)I;G09F23/00(2006.01)I;G09F7/00(2006.01)I |
主分类号 |
A47B25/00(2006.01)I |
代理机构 |
宁波理文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33244 |
代理人 |
孟湘明 |
主权项 |
一种带有广告展示功能的乒乓球台,其特征在于:包括乒乓球台台面和支撑部件,其中所述支撑部件连接于所述乒乓球台台面以用于支撑所述乒乓球台台面,并且所述支撑部件是一组透明的柱体,其中所述透明的柱体是中空的,广告牌内置于所述透明的柱体中并且使所述广告牌面向运动员在邻近运动员脚的一侧邻近地面地设置,而远离运动员脚的那一侧抬高,从而使所述广告牌倾斜预定角度,以使所述广告牌的内容适合于对准摄像镜头,并且在中空的所述透明的柱体顶端装有灯具,所述灯具的光线投射至所述广告牌的表面。 |
地址 |
243000 安徽省马鞍山市和县经济技术开发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