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后尾灯壳体结构 |
摘要 |
本实用新型涉及汽车车灯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后尾灯壳体结构,包括具有容置空间的灯壳体,灯壳体由底板、右侧板、上侧板、下侧板,右侧板竖直固定设于底板的右端部,上侧板竖直固定设于底板的上端部,下侧板竖直固定设于底板的下端部,容置空间由底板、右侧板、上侧板、下侧板围合而成,底板的左端部设置成向灯壳体外弯曲的弧形,所述上侧板、下侧板一直延伸到底板的左端部,上侧板、下侧板与底板之间的距离从底板的右端部向左端部逐渐减小,在上侧板、下侧板以及底板的左端部设置有加强结构。本实用新型结构设计合理、安装空间大的后尾灯壳体结构,由于结构设计合理,后尾灯中发光体所发出的有效光不会受到遮挡,确保后尾灯的充分提醒功能。 |
申请公布号 |
CN204573823U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5.08.19 |
申请号 |
CN201520176844.1 |
申请日期 |
2015.03.26 |
申请人 |
常州亨达车业部件有限公司 |
发明人 |
朱建华 |
分类号 |
F21S8/10(2006.01)I;F21V15/02(2006.01)I;F21V17/10(2006.01)I;F21W101/14(2006.01)N |
主分类号 |
F21S8/10(2006.01)I |
代理机构 |
常州市维益专利事务所 32211 |
代理人 |
肖兴江 |
主权项 |
后尾灯壳体结构,包括具有容置空间的灯壳体,其特征在于,所述灯壳体由底板、右侧板、上侧板、下侧板,右侧板竖直固定设置于底板的右端部,上侧板竖直固定设置于底板的上端部,下侧板竖直固定设置于底板的下端部,所述容置空间由底板、右侧板、上侧板、下侧板围合而成,底板的左端部设置成向灯壳体外弯曲的弧形,所述上侧板、下侧板一直延伸到底板的左端部,上侧板、下侧板与底板之间的距离从底板的右端部向左端部逐渐减小,在上侧板、下侧板以及底板的左端部设置有加强结构。 |
地址 |
213000 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孟河镇小河环镇北路278号 |